门诊部在院部的领导和医务科、护理部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,负责门诊的业务管理、督促检查,协调门诊各项工作。主要职责有:
1、在院长领导下,负责门诊医疗、预防、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,协调医院临床、医技和其他职能部门在门诊窗口的日常工作。
2、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,经常督促检查,按期总结汇报。
3、组织、检查门诊病员的日常诊治(含疑难患者的会诊)工作,对突发事件,要及时上报,并采取相应措施,协调处置。
4、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、工作职责及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,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,严防差错事故。
5、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,协调各科关系,改进医疗作风,改善服务态度,简化各种手续,优化门诊服务流程,完善便民措施,方便病员就诊。
6、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、清洁卫生、消毒隔离、疫情报告等工作。
7、协助医务科对门诊医务人员的业务训练。协助科教科妥善安排及管理进修、实习人员的工作。
8、接待和协助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、来信工作。
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